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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 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0-11-16 16:16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岗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学院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信息技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座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占地面积4980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6000平方米。学院拥有国家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4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专业3个,国家级优质校骨干专业5个。专业分布覆盖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5G通信与物联网技术、智能制造、数字创意设计、现代智能管理服务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我院本次拟招聘教学岗、实训岗以及管理岗共16人。其中: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教学岗7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实训岗2人;公共教学部教学岗3人;人文社科部教学岗2人;管理岗2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规定;
6.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4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9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7.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
四、报名
(一)信息发布时间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24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huan.com/)、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
 
(二)报名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11月30日17:00
报名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缴纳考试服务费45元/科。
报名缴费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基本要求:符合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符合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心理素质测评、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笔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仅供参考。
报考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报考电子与通信技术系、计算机与软件技术系、公共教学部教学岗、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报考管理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9:00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具体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国家运动等级证明材料、应聘人文社科部教学岗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存档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
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序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因此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环节,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应聘相应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核定,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用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 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用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八、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以上内容调整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考生,请考生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八、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15
联系人:李巍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联系人:王震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zhonghuanrc@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687836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吉锦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022-232691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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