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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2021-03-16 17:52 分享到:

为满足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规定,宁河区卫健系统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
  5.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宁河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23日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nh.gov.cn/)、天津市宁河区医院(http://www.nhxyy.com/)发布。

四、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提供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周三)8:30至2021年3月30日(周二)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及相关信息: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23号(门诊楼6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22-69560702;电子邮件发送地址:nhxyyrsk@sina.cn。
        邮件主题命名要求:高层次人才+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高层次人才+麻醉科医师+张XX+麻醉学)。
      (二)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对本人从事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有关证件、发表的论文著作及反映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采取答辩形式,与应聘人员就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对其专业能力进行测评。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组将各考核指标量化成分值,结合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信息发布。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六、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9560702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2-69591634

监督举报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nhqyy.cn/?p=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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