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2-07-15 15:21 分享到: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宁河区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前准备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1.考生应于考试日7天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内每日登录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笔试考点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填写。
2.考生应于考试日7天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流行病学史筛查
1.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
(3)7月14日至7月23日,有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4)7月16日至7月23日,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公布为准)旅居史;
(5)追溯日期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涉疫地区以“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
(6)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中高风险地区所来的人员。
第一类考生中,按当地防疫政策可以自由流动的外省市来津考生,抵津后按照天津市排查管控政策(参见“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需要进行隔离管控的,应在考前完成并解除隔离管控。
第一类考生中,考前7天始终处于天津的,须于考前72小时如实填报《流调表》注明有关情况,经分析研判,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考生情形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
2.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属于第一类考生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二类考生:
(1)考前7天,从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重点陆路口岸城市来津、返津且可自由流动的(来自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指来自“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地区所在的地级市;重点陆路口岸城市参见“排查管控范围”);
(2)7月16日至7月23日,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3)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
第二类考生,应持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3.非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为第三类考生:应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三)健康监测
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工作人员考前7天应在津,做好每天健康监测,如实提供每天体温测量结果和健康状况。期间减少外出和聚集,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涉考工作人员未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或考前3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
二、考试期间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天津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4.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5.考前7天如实填写《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和《流行病学调查表》。
(二)考试期间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进入考点后,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3.除核验身份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通知疾控和急救转运部门,就近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医治。
三、考后健康追溯
(一)考试活动结束后,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应进行3天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招考单位,报告邮箱:nhxyyrsk@sina.cn。由招考单位和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共同研判下一步防控措施。
(二)在备用隔离考场完成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后当日、第3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结果。
四、其他要求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颜严肃处理。
附件 每日健康检测记录表
流行病学调查表
一、考前准备
(一)如实申报健康信息
1.考生应于考试日7天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内每日登录健康码进行1次亮码。外省市考生申领“天津健康码”时,填报健康信息中的“返回地区”、“详细地址”可按笔试考点或入住酒店所在地填写。
2.考生应于考试日7天前,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流行病学史筛查
1.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为第一类考生: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2)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
(3)7月14日至7月23日,有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4)7月16日至7月23日,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公布为准)旅居史;
(5)追溯日期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需要隔离管控的(重点涉疫地区以“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为准);
(6)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中高风险地区所来的人员。
第一类考生中,按当地防疫政策可以自由流动的外省市来津考生,抵津后按照天津市排查管控政策(参见“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需要进行隔离管控的,应在考前完成并解除隔离管控。
第一类考生中,考前7天始终处于天津的,须于考前72小时如实填报《流调表》注明有关情况,经分析研判,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持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考生情形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对应的类别政策执行。
2.天津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卡”,不属于第一类考生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第二类考生:
(1)考前7天,从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重点陆路口岸城市来津、返津且可自由流动的(来自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指来自“津云”APP-“战疫”栏目-最新发布的“排查管控范围”地区所在的地级市;重点陆路口岸城市参见“排查管控范围”);
(2)7月16日至7月23日,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
(3)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
第二类考生,应持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3.非第一类、第二类考生为第三类考生:应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的频次执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其中,来津、返津考生应同时满足我市最新进津政策有关要求。
(三)健康监测
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工作人员考前7天应在津,做好每天健康监测,如实提供每天体温测量结果和健康状况。期间减少外出和聚集,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涉考工作人员未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或考前3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
二、考试期间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天津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4.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防止因网络原因现场无法查询电子结果,建议携带纸质检测报告,同时截屏电子报告备查)。
5.考前7天如实填写《每日健康监测记录表》和《流行病学调查表》。
(二)考试期间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进入考点后,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
3.除核验身份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进、出考场或如厕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通知疾控和急救转运部门,就近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医治。
三、考后健康追溯
(一)考试活动结束后,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应进行3天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并报告招考单位,报告邮箱:nhxyyrsk@sina.cn。由招考单位和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共同研判下一步防控措施。
(二)在备用隔离考场完成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后当日、第3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结果。
四、其他要求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颜严肃处理。
附件 每日健康检测记录表
流行病学调查表
2022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s://ne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2835.shtml【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教育提醒】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官网(www.cq-gwc.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教育咨询电话:022-81110908,南开分校咨询电话:022-87495105,西青分校咨询电话:022-2398022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258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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