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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15:05 分享到:

各位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2021年天津市财政局公开招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张榜公布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6日。

张榜公布地点: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党校(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近地铁一号线勤俭道站)。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考虑疫情影响,今年采取网络方式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请各位考生于2021428日(星期)前将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czjrjc@tj.gov.cn压缩文件和邮件名称均以招考职位+报名序号+姓名+手机号的方式命名,例如:“财政管理一+000011+张三+13800000000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带网格线、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后扫描);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及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供,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证书及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财政管理三数据分析岗提供);

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综合岗提供)

诚信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各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进入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在考录各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任职定级后查明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时间为5月16日09:00-17:00。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附件1《关于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请考生提前阅读通知熟悉测试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面试时间5222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于5月19日8:00至5月21日18:00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准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无故不提供或不按期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考生网上查询成绩,如需现场查询,请务必按照我市和我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通过扫描附2二维码加入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工作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考录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近期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免外出。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2-23205766

 

天津市财政局人教处

2021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cz.tj.gov.cn/zwgk_53713/zfxxgk/fdzdgknr_x/zkly/202104/t20210425_5435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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