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3-02-09 12:07 分享到: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为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承担组织、协调和承办相关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开展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复制、修复与研究;承担文创产品研发,提供一般文物经营服务;提供文物鉴赏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
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五年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2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2月9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20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1、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情况: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在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容缺后补”的,可将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同时在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 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022-27303450
监督电话: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022-836026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为公益二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承担组织、协调和承办相关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开展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复制、修复与研究;承担文创产品研发,提供一般文物经营服务;提供文物鉴赏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
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五年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2月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累计满60个月;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2月9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20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1、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情况: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在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4、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容缺后补”的,可将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同时在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 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天津市文物交流中心022-27303450
监督电话: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022-836026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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