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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2-04-18 09:39 分享到: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国民航大学诞生于新中国百废待兴之际,成长于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之中,发展壮大于国家和民族振兴之时。1951年9月25日,毛泽东主席任命学校首任校长,周恩来总理选定校址,奠定了新中国民航人才培养的基石,开启了新中国民航科教事业的崭新篇章。70年栉风沐雨,薪火相传,在蓝天白云间书写报国之志、进取之心和奉献情怀,从“两航”起义到“八一”开航,从北斗卫星导航到国产大飞机制造,从南海岛礁试飞到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运营,总能看到民航大学师生的身影。
“十四五”开局之年,民航科技创新(大兴)基地和宁河新校区二期工程获得立项批复,学校区位优势和办学空间将得到极大改善。按照“一校多区、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思路,天津市东丽校区以“支撑”为主,培养高水平人才,打造平台重器,解决民航发展中的“卡脖子”问题;天津市宁河校区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培训”,扩展新方向;北京大兴民航科技创新基地以“引领”为主,建设“未来航空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并积极探索以“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的方式建设“人才特区”;新疆、朝阳、内蒙古飞行学院分别定位高端飞行员培养基地、科技创新验证基地、临空产业转化基地。同时学校也积极融入区域经济发展,拥有市级大学科技园,成立天津市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形成集聚效应,推动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助力。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8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博士教师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正高职称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5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满足岗位其他要求和相关业绩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最晚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个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留学经历等材料;
3.个人应聘信息中的重要成果以及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视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及考察。
(四)考试及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考试及考察,主要包括:面试考核、政治把关考察及心理测评。面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半数以上评委通过为面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六)体检
通过复核把关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复核把关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校内职工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同一单位、部门的管理岗位。
2.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中国民航大学
   2022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04/t20220415_443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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