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02-23 11:53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建议,经中央批准,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是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战事业;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
8. 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3月4日12:00前,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fxyzp@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 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请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中通知。笔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应聘人员还应携带学生证,如有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查验。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存档。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 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fxyzp@sina.com,联系电话:(010)58334675。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4633。
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21年2月23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建议,经中央批准,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是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战事业;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5.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
8. 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即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即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3月4日12:00前,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fxyzp@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3. 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请及时关注。
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中通知。笔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应聘人员还应携带学生证,如有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查验。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存档。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 考察和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考察结束后,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fxyzp@sina.com,联系电话:(010)58334675。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4633。
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
2021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2/t20210223_409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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