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12-13 15:15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留学回国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民族团结杂志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中国民族》杂志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朝鲜5种文版,运营中国民族网(汉文)及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朝鲜5种文字的中国民族微信公众号,注册运营杂志社人民视频、腾讯微视、抖音、头条、B站等新媒体平台,是中央级新闻出版单位。
《中国民族》杂志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领域,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民族工作,准确阐释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生动记录各民族团结奋斗繁荣发展历程,全面报道我国民族工作成就和经验,在民族新闻宣传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民族新闻宣传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留学回国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8.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mztj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例如:“民族团结杂志社 丁×× ××大学 ××专业”。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采编业务、新媒体素养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民族团结杂志社门户网站—中国民族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的,不再另行通知。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面试(含专业能力实操考试)。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实操考试成绩占60分。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专业能力实操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编辑运营新媒体能力水平。
5.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组织考察对象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体检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民族团结杂志社门户网站—中国民族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我社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130846、64271847(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130878。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民族团结杂志社人事处负责解释。
民族团结杂志社
2021年4月25日
一、招聘单位简介
民族团结杂志社是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中国民族》杂志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朝鲜5种文版,运营中国民族网(汉文)及汉、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朝鲜5种文字的中国民族微信公众号,注册运营杂志社人民视频、腾讯微视、抖音、头条、B站等新媒体平台,是中央级新闻出版单位。
《中国民族》杂志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领域,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民族工作,准确阐释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生动记录各民族团结奋斗繁荣发展历程,全面报道我国民族工作成就和经验,在民族新闻宣传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民族新闻宣传事业;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应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留学回国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8.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25日下午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民族团结杂志社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mztj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例如:“民族团结杂志社 丁×× ××大学 ××专业”。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采编业务、新媒体素养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民族团结杂志社门户网站—中国民族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的,不再另行通知。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面试(含专业能力实操考试)。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实操考试成绩占60分。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专业能力实操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编辑运营新媒体能力水平。
5.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组织考察对象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体检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民族团结杂志社门户网站—中国民族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我社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130846、64271847(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130878。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民族团结杂志社人事处负责解释。
民族团结杂志社
2021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25_413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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