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12-13 15:15 分享到: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食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食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详细信息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年龄要求,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无法在期限要求内提供相关学历或其它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食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9月22日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相关网站发布。
四、组织办法
(一)报名
考生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发至食检院官方邮箱:scjgspjcy@tj.gov.cn。
考生依据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本人签字承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对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材料无法提供的,可提交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但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1:1比例进行扫描,保证内容清晰完整,建议按顺序生成1份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22-58211517/58211516。
报名人员涉及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食检院报名与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2021年10月18日8:00-10: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食检院现场进行原件审核,食检院当日对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D座108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22-58211517/022-58211516
(四)考核
1.考核
考核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核形式以现场面试进行,由食检院现场考核组负责。现场考核组共计7人,设主考官1人和考官6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未达及格线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实际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2.命题
食检院命题专家组负责面试试题的拟定工作,试题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每个岗位各出具2份考核试题,现场随机抽取本岗位考核试题1份使用。
(五)考核信息发布
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发布。
五、体检
在考核总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市场监管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完成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食检院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食检院依据考察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备案后进入公示环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涉及回避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备案。
七、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进行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同一岗位出现第2次递补情形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递补。递补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九、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食检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市市场监管委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开招聘方案、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和聘用人员备案名册等,面试考核中派出工作人员监督指导招聘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食检院纪委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者按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一、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
2.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3.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承诺书
4.天津市食检院简介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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