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0-04-26 14:13 分享到: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学院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自主招生资格院校”,入选国家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7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成为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一、引进范围
(一)引进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不包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乌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引进2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目录》。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4年4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7.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211”院校以外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表彰奖励。
(四)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综合考量报考者的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好中选优,择优引进。乌海市其他单位人才引进岗位及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岗位(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不得重复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5日9:00至5月9日17:00
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
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将综合考虑报考者的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层次等报考信息与需求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初审。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如有各类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等一并提供。(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并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发送至whxyzzrsc@vip.163.com)。
资格初审通过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领取面试通知单(自行携带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片),未收到通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中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并在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加盖所在院系(工作单位)公章,贴好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片。不按要求填写和签章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的,后果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纸质版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各学习阶段(从大学学习阶段起)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生证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标明所学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须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报考者如有各类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乌海籍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户籍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引进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量报考者毕业院校、学历、面试成绩,根据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体检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人选应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者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报考者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引进手续。
三、引进待遇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引进的人才列入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场。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参加面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whvtc.net)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相关事项者,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473-2616035(常老师、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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