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2 09:34 分享到:
为提升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专业技术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是普陀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19年7月,主要承担全区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及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招聘简章》各岗位具体要求。
5.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周二)9:00-2020年5月12日(周二)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栏目。报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招聘条件,专业要求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对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组织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业务的专业知识以及行政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6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面试前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所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至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主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录用人员将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登记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52564588-875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32504291-881;3250429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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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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