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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0-04-16 13:37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0届应届毕业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一)心理健康教育岗:3名

  (二)高等教育专职研究岗:1名

  (三)编辑岗: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热爱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截至2020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放宽条件见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各学历阶段均需毕业于国内或国(境)外的全日制知名院校;

  (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八)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及到校工作,并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参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联合空中双选会,4月16日18:00前登录伯乐校招网或者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伯乐校招),完成注册并上传个人简历,完成意向岗位投递。2020年4月17日9:00—18:00双选会当天登录平台进行在线沟通。

  (2)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

  (3)《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该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核定。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411-84729217、84723931

  2.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3.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4.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4.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大连海事大学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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