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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嘉兴市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10 11:18 分享到:

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南湖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防医学专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2.学习、工作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3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其他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2020年4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4月21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2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9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三)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803室)。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领取通知书后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区卫健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不合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与原单位有劳动关系人员,报到时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无法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应届毕业人员,需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卫健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83836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健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国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http://www.nanhu.gov.cn/)公示公告栏中公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南湖区卫生健康局0573—8283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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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报名操作手册.doc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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