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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公开招聘防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2-08-09 11:15 分享到:

为做好2022年度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公开招聘笔试(以下简称“笔试”)防疫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笔试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2〕281号)规定,及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基本情况
      2022年度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公开招聘笔试拟于8月举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本次考试共计报考并缴费的考生97人,设置1个考点。
      二、防疫安全工作保障对象
      本方案的防疫保障对象为参加2022年度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公开招聘已通过考试报名并成功缴费的所有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主要包括考试主办单位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承办单位(北方测评(天津)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人才”)相关考务组织管理人员及行政人员,考点学校考务工作人员等。
      三、考试组织中疫情防控关键要素
      (一)数据监测和信息对接
      北方人才与天津市大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利用大数据筛查和信息化技术等手段精准掌握考生的天津健康码信息。
      (二)试卷流转
      1.落实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所有参与试卷运送人员须于考前7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相关人员要完成全流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身体状况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如为必要工作人员可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经考试承办单位批准,持工作前72小时内本市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参加工作(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工作人员接送试卷期间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
      2.运送车辆消毒
      运送试卷、答卷的车辆在接送试卷前及接送答卷后必须消毒。
      3.试卷保密室防疫要求
      考点试卷保管场所必须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考试前后要对考点试卷保密室消毒。试卷保管值班人员间距离始终保持在1米以上,从接触试卷之时起,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监考员集中领取试卷时,要做好人员疏导,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4.试卷、答卷消毒
      考点对试卷、答卷外包装(纸箱或帆布袋等)在使用前后要消毒。隔离备用考场的答卷,在转运前应在专业指导下消毒。
      (三)备用隔离考场
      考点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常规考场设置 1个备用隔离考场,并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布置。每个考场四角各设置1个考试位,最多容纳4名考生。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保证与正常考生进退场通道相隔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要光滑易于清洁。
      (四)隔离留观场所
      隔离观察室要设置在考点门口附近,相对独立且远离人群。用于进入考点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进行体温复测,以及考试期间发现的密接人员转移安置使用。隔离观察室要由专人负责,配备2名专业人员,该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及物理隔离,隔离观察室应在专业指导下进行彻底有效地消毒。
      (五)独立转移通道
      考点要为在隔离备用考场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突发状况的人员设置专门的转移通道,包括临时隔离、离开现场等路径,应设置引导标识、警示标语、物理隔离等,保证与正常考生进退场通道相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六)防疫物资准备
      考试承办单位要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组考防疫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考点要准备和提供防疫用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提醒考生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不得使用);需配备测温门或红外测温仪、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一次性手套;需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有效的消毒剂等防疫用品;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根据属地防疫部门要求,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呕吐包、工作鞋等。
      (七)健康监测排查
      1.考生考前每日健康监测
      参加笔试考试的所有考生:①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一)和《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附件二),按规定如实填写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调表。②了解考生考前7天的行程轨迹,重点排查在疫情排查管控追溯时间内,从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抵津的考生。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排查我市疫情重点区域内的考生。
      2.动态做好疫情风险研判
      北方人才协调市大数据中心提供考前7天、3天、1天考生的天津健康码信息,逐一核查非“绿码”考生并重点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形势,严格落实抵津考生健康监测,动态做好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排查管控地区考生排查。
      3.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
      考点涉考工作人员须满足7天内无与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史,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人员中无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且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工作。考前7天内,有我市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有我市防范区、发生疫情所在街(镇)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如为必要且可自由流动人员,须经考试承办单位批准,凭考前3天内每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工作。
      从考前7天开始,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均须每天报告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同时填写流调表、健康卡及承诺书,于考试当天上交考点。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涉考工作人员要完成全流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考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如为必要工作人员可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经考试承办单位批准,持工作前72小时内本市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参加工作(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所有涉考工作人员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不要离津外出,不要前往我市疫情重点地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出行的,须报经所在单位批准。
      (八)考前核酸检测
      1.考生核酸检测
      (1)在津、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考前7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须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天津市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3)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隔离管控措施。管控措施解除后,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区考生,抵津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所在县(市、区、旗)无本土病例的抵津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工作人员核酸检测
      考点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需要进入考点的考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可与学校常态化核酸检测合并进行。
      (九)岗前知识培训和考生防疫宣传
      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发布《2022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明确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宣传解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考点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和考试业务培训。考前培训要做到两个“全覆盖”,即人员全覆盖、流程环节全覆盖;特别是要针对疫情防控下考务调整变化内容,以及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进行培训与演练,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考前及考试当天的培训,要选择宽敞通风的场所,并进行预防性消毒,人员之间要保持足够间距。
      (十)“三码”联查进入考点
      考点在考生和所有涉考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均须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卡及承诺书、流调表、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规定时效内的本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合格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和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温度计等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十一)新冠疫苗接种
      考前14天,涉考工作人员须完成全流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考生通过流调表如实填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十二)有序测温入场
      考生入场应做到不扎堆、不聚集,有序快速。考点在考场门口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75%酒精棉片,考生入场时可自愿取用。允许考生携带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入场。考场所在楼层须设专人,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入场。考生落座后,考试前要再次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
      (十三)预防性消毒
      考点按照每考场30人安排座位。考前指定专人对考场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消毒后封闭考场。用指定的消毒用品对考场、楼道、门把手、桌椅、讲台、门窗、地面、厕所等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预防性消毒,消毒后将门窗关闭。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需进行全面清洁通风,待充分通风后封闭备用。具体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4号)实施。
      (十四)落实清洁通风
      考点在考试当天人员进场前60分钟,要派人将门窗打开进行通风;卫生间要设施完善,有足量出水顺畅的水龙头,并配有洗手液,安排专人维持卫生间秩序,保证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依次如厕,便后及时洗手或用消毒纸巾擦手;要加强垃圾密闭化、分类化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现场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
      (十五)控制人员聚集
      考点要合理控制考生流量,按照防控要求合理规划场地分区和布局以及考生入场行进标示线,实行人员分流,设置流动监考员引导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十六)科学佩戴口罩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常规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隔离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医用防护服。
      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考试过程中,考点尽量通过广播统一播放考试指令和要求,减少监考员面向考生讲话。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十七)有序组织离场
      考试结束后,由流动监考员根据实际情况,错峰依次安排各楼层、各考场考生拉开距离依次有序退场、离点。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八)规范个人处置
      1.考前
      (1)考生确因疫情防控执行隔离管控措施(如,被确定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切接触者,或被列为重点涉疫地区管控对象,或正在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或医学观察,或持天津健康码“红码”“橙码”等),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说明申请办理退费手续,由区文化和旅游局核实后协同北方人才于考后统一安排退费事宜。
      (2)若考前7天内,考生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病状。考生须报告考试主办单位并主动就医,考试主办单位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跟踪。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且考前72小时内两次天津市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的考生(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可正常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3)若考试当天,考生在入点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校医或专职医务人员在隔离观察室使用水银体温计为考生再次进行体温测量,确认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立即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考生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当天考试后立即送往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所经区域须进行消毒处理。
      (4)若考试当天,考生因手机丢失,或无法打开应用程序等原因,入点时无法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立即报告考试主办单位,调取考生健康码信息和前一日考生上传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结合考生携带的个人健康卡信息,并通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其具体考试安排。
      (5)若考试当天,考生入点时忘记携带个人健康卡或个人健康卡丢失。允许考生先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须在考后1天内,将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卡,送至考试主办单位检查并留存。若确实丢失,需要考生进行书面说明情况,并由本人签字,考试后1天内将书面说明送至考试主办单位留存。
      2.考中
      (1)若考试当天,考生在考场内体温检测时,温度达到或超过37.3℃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考生转入备用隔离考场,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其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
      (2)若在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呕吐,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考生转入备用隔离考场,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其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处理和消毒。在当场考试后立即将考生送往指定的定点联系医院就医。同时,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本考场其他考生的健康监测;考生诊断后的结果要及时告知本考场其他考生。
      (3)若在考试期间,考生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提前设计好的指定路线将该考生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其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本场考试结束后,立即由专业的医务人员,通过专用救护车将该考生转送到定点医院就医。考生所在原考场当场考试后,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考场其他考生的健康监测,并由专业人员做好终末消毒。
      (4)若涉考工作人员在入点体温检测时温度达到或超过37.3℃,或在考试工作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工作人员立即暂停工作,并到医院就医。该工作人员所经区域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3.考后
      (1)若考后,涉考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时须及时就医。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工作人员或考生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2)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点学校、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具有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须于考试后第3日和第5日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传至健康监测小程序。
      (十九)规范事件处置
      考点经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部门研判,存在疫情风险或鉴诊怀疑新冠病毒感染,应立即采取现场控制,组考单位对该患者参加考试期间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同时考点须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场所终末消毒。
      若考前某个考点所在街(镇)被划入中高风险区,则停用该考点。
      本方案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市防控指挥部公布的其他重点涉疫地区及轨迹人员参照流动政策纳入相应管理方式。

      附件:1.2022年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2.流行病学调查表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new.tjrc.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3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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