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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12-13 15:42 分享到:

1.天津港引航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请于7月29日9:00至7月31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自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健康卡及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7月17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可通过两种渠道申领:(1)搜索或扫码下载“津心办”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2)搜索或扫码下载“支付宝”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 “健康码”为红码,以及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健康码”为橙码,则应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022—88908890进行查询),如因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所致,可按相应要求执行。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4.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抵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具有武汉市旅居史的人员及北京市来津人员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
      8.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笔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两次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9.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10. 参加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 考生请于8月10日上午9点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天津港引航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12.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由于近期北京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病例,我们将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安排笔试工作,如笔试时间有所调整,我们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附件:天津港引航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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