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所属公司 招聘实施方案
2019-11-27 09:10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所属6家公司面向社会招聘17名工作人员。人员招录后,同各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各公司制度进行管理。此次招聘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流程,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2019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属公司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神经性、精神性等疾病病史;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符合岗位要求,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专业、经历、技能等方面资格条件须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处分,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参加各级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明确认定过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11月27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9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自2019年12月25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考生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12月3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3日9:00-11:30,13: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D区多媒体教室
提供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网学位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
4.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可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承诺书;
5.要求具备相应英语水平的,需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具备相应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具备相应技术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要求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SCI期刊论文及收录证明、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项目合同(须包含人员名单)、研究报告(须包含人员名单)、授权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
9.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要求相一致的工作证明;
10.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录用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心理素质测评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按照招考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及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于2020年1月9日9:00开放打印功能,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完成打印工作,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Í50%+面试成绩Í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2020年1月14日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主考官面试评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将以通知形式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工作采取函调方式,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七、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公示及录用手续办理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支持:022-2314008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 :《2019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属公司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9年11月27日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2019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属公司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神经性、精神性等疾病病史;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符合岗位要求,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专业、经历、技能等方面资格条件须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处分,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参加各级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明确认定过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11月27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9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自2019年12月25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考生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12月3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3日9:00-11:30,13: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D区多媒体教室
提供材料要求: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学历认证相关材料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3.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位网学位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
4.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签订可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承诺书;
5.要求具备相应英语水平的,需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要求具备相应驾驶技能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具备相应技术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要求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SCI期刊论文及收录证明、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项目合同(须包含人员名单)、研究报告(须包含人员名单)、授权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
9.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要求相一致的工作证明;
10.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录用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心理素质测评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按照招考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及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面试准考证于2020年1月9日9:00开放打印功能,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完成打印工作,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Í50%+面试成绩Í5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将于2020年1月14日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主考官面试评分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将以通知形式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工作采取函调方式,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七、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公示及录用手续办理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
技术支持:022-2314008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 :《2019年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属公司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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