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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消防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

2019-11-14 16:30 分享到:

为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力量,经区政府批准,武清区消防支队现开展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消防员53名,其中:驾驶员15名,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工作;战斗员28名,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炊事员10名,从事消防战勤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因行业特殊性,招聘岗位仅限男性;

(四)具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18-35岁,持有B2以上驾驶证;战斗员岗位年龄要求18-30岁;炊事员岗位年龄要求18-35岁,持有健康证,须从事过相关工作(从业证明或离职证明)或持有厨师等级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解除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1119日至21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武清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武清区泉月路1号)。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岗位要求的驾驶证、健康证、工作证明(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武清区消防支队招聘报名表》,交报名现场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工作人员现场确定答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评、技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驾驶员及战斗员岗位开展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评分标准如下:

测评项目

评分标准

0

60

70

80

90

100

3分钟单杠引体向上(个)

6个及以下

7

8

9

10

11及以上

立定跳远(米)

2.00以下

2.00

2.08

2.16

2.24

2.32

1000米计时跑

4’00以下

4’00

3’55”

3’50”

3’45”

3’40”

计分方法:应聘人员需参加全部测评项目,三个单项成绩相加除以测评项目数,所得成绩为个人体能测评成绩,保留1位小数。未参加全部测评项目或3项成绩均为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炊事员岗位开展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项目如下:

项目

计分方式

主食制作

烙饼

由至少5位评审试吃并进行量化打分,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

菜品制作

炒土豆丝

鱼香肉丝

技能测评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技能测评结束后,按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技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体能测评(技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体能测评、技能测评、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能测评(技能测评)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消防支队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国家和我市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察由区消防支队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安排聘用上岗。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93301199017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武清区消防支队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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