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编外雇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12-13 14:55 分享到: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 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编外雇员笔试工作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入场须进行体温监测,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自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招聘编外雇员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出示,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 考生须于7月19日当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天津“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能达到37.3℃)、扫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扫描津门战疫、上交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如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任何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前14天内(7月5日至7月19日期间),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考生14天内如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如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取消考试资格。如有以上情况请于2020年7月16日16:00前拨打022-23266305进行登记报备。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由工作人员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6.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
8.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9. 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 考生请于7月25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11.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公告发布后,如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附件:《2020年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招聘编外雇员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2020年7月14日
1. 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编外雇员笔试工作定于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入场须进行体温监测,请考生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自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招聘编外雇员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出示,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 考生须于7月19日当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天津“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不能达到37.3℃)、扫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扫描津门战疫、上交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如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任何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前14天内(7月5日至7月19日期间),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考生14天内如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如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取消考试资格。如有以上情况请于2020年7月16日16:00前拨打022-23266305进行登记报备。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5.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由工作人员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6.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
8.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的考生,以及需要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已治愈并完成隔离及已排除疑似考生除外)。
9. 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 考生请于7月25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11.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
公告发布后,如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附件:《2020年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招聘编外雇员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天津市社保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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