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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校区2020年合同聘任制学生工作辅导员招聘简章(10人)

2020-05-19 11:45 分享到:

根据临沂校区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聘任制学生工作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学生工作辅导员;

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lyxqrsb@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学生工作辅导员+张**”)。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应聘合同聘任制学生工作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和《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合同聘任制学生工作辅导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国家承认的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另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暂无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其它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1)-(5)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校区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校区网站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初审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现场确认、笔试时间与地点同时在校区网站公布。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

(1)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如专业不符等);

(2)报名材料不齐全的;

(3)逾期报名的。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事确定无法参加面试者,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校区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校区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四、待遇

合同聘任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补贴、奖励等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执行,补贴和奖励标准按青岛理工大学合同聘任制人员有关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为合同聘任制工作人员缴纳企业性质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范老师

电话:0539-5797053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城东外环1号

邮编:273400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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