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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0-04-22 11:03 分享到: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计划表》(附件2)。

  四、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具备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年龄要在55周岁以下;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大力引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同等条件下企业经历丰富者优先。(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待遇。详见《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附件3)。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上半年第一阶段为2020年4月21日-5月31日;第二阶段:2020年6月1日-7月10日。下半年具体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博士全年随时接受报名。

  提供材料: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5)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电子版;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证明材料电子版;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主要科研成果提纲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至dqsyzp@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学历,例如:“文学院+30+王**+硕士研究生”。

  2.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选并通知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考核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5)。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及本科之后(含本科)各阶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章或院系公章;在档案材料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6.2020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学术成果高者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0459-5510037

  电子邮箱:dqsyzp@126.com

  网址:http://www.dqsy.net/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附件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ls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计划表.xls】.xls

【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pdf】.pdf

【附件4:大庆师范学院 2020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doc

【附件5: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doc】.doc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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