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08-18 09:24 分享到:
各位考生:
依据《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结合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二、复审地点
天津市红桥区文昌宫民族小学(红桥区春雨路1号)报告厅。
三、复审材料
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网上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英语等级证(中学英语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岗位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中学政治教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其中学历证、学位证可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承诺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将取消其入职资格。
其他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网上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人员签订无工作承诺书、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岗位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
报考人员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四、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按上述时间、地点安排,持复审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此次资格复审复印件不予退回,请谅解。
五、注意事项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到达后,请出示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天津市红桥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和天津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低于37.3℃)后方能进入。
2.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4日内具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务必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六、工作提示
附件:2020年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资格复审安全承诺书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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