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三批硕士工作人员方案
2021-12-13 14:21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第三批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附表1)。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除岗位特殊要求外,第一学历学位原则上应为综合性大学(不含民办院校、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不含函授、专升本等); 6.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2020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2019年10月16日8:00-2019年10月21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10月25日9: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2019年11月6日8:00开始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2019年11月9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可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面试环节将于2020年2月前完成。 (六)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十)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除高层次人才和岗位急需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83955687 监督电话: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 2019年9月30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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