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3月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13 14:20 分享到: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53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3月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20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毕业生)
(二)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
1.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2.浙江省内普通高校的师范类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3.普通高校的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三)在职教师
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3.具有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在职教师;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可适当放宽。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5.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四、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确认登记、资格复审三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公告之日至2020年4月1日下午4:00止。应聘者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材料和排列顺序见《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
2.确认登记
应聘者和招聘单位之间协商沟通渠道(尽量采用电话、视频、网络等形式),了解招聘相关情况,明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有序完成报名登记工作。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不晚于报名截止日将报名情况、佐证材料电子稿上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招聘单位向应聘者发放准考证(纸质或影印件),完成报名。应聘者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审核。
(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若无法马上确定报考学校,也可以通过以下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学校若有需要,会主动与应聘者联系。
五、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面试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www.hzxh.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西湖区教育局可为本次招聘录用的所有非主城区单身教师提供宿舍。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97
附件:1、《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3月招聘计划》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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