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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13 14:20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87名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未就业2021届毕业生(含2019、2020届毕业生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年龄及学历要求:区直属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人员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专科及本科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5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9日期间出生);“三支一扶”岗位不受以上年龄限制;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外国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西青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6月1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开始至6月2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开始至6月25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2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校医岗位、财会岗位和“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909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财会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9:00。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具体安排为:
      9:00至11:00 《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财会综合知识》;
      14:00至16:00 《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三支一扶”岗位、校医岗位和财会岗位的考生只需分别参加《教育综合知识》、《医学综合知识》、《财会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2021年7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在相关网址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中小学校医岗位、财会岗位和“三支一扶”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与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校医岗位、财会岗位和“三支一扶”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西青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西青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西青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考务咨询电话:022-27929635
      监督电话:022-2739324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 西青区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3: 《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4: 《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5: 《财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zkgg.tjtalents.com.cn/newzx_info.jsp?zxid=1BB72FE1EA8C3547568C4407AC01E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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