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0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成绩查询
2021-12-13 11:46 分享到: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0年8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9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且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应届考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
6.非滨海新区户籍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9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且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应届考生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
6.非滨海新区户籍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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